8月,永春县达埔镇洪步村领到了首张绿票。村民小组以175亩造林地块入股,与当地国企合作造林。后者根据投资情况折算股份,制发绿票。村民小组每年可凭票获得4.9万元预分红,还可通过流转、交易、质押等方式变现。
这已不是林业首“票”。近年来,福建各地相继发行林票、地票、碳票、生态票、绿票、竹票等林业票证。尽管名称、样式、运作模式、利益分配的方法等不完全一样,但其底层逻辑基本一致:在合作经营的基础上,通过折资量化,将林业资源转化成证券化的票据资产。
制票发票,渐成风尚。各地不约而同地将其作为深化林改的创新抓手,多“票”林立的局面正在形成。要读懂“票”背后的深意,还要从林改历程与林业发展痛点讲起。
本世纪初,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福建发端。其破题之举,是分山到户,让广大林农获得稳定的生产资料,实现了“山定权、树定根、人定心”。但随时代变迁,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。
三明市沙县区的现状具有典型性。分山到户后,当地每户经营的山林面积仅30~50亩,且大多不集中连片。林权分散化、破碎化,意味着难以规模化、机械化、集约化经营,成本居高不下。同时,个体林农普遍缺少资金、技术、现代管理经验与市场对接能力,造林成活率不高,中幼林抚育不到位,林分质量差,经营效益低下。劳动力转移,加上林业本身经营周期长、风险高、变现难等属性,导致部分山林失管甚至抛荒。
如果说,林改初期解决了“山要怎么分”这一最迫切的问题,深化林改则要持续求解“树要怎么砍”“单家独户怎么办”“钱从哪里来”“生态产品价值怎么来实现”等更复杂、更棘手的难题。归根结底,是聚焦林改的核心母题:何以兴林富农。
以折资量化为核心的各类林业票证,正是围绕这样一些问题,嫁接长期资金市场的运作经验,重构林权的表达形式、林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体系、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方式,在确权的基础上赋权,在定权的基础上活权。
合作经营是基础。鼓励和引导村集体、林农等,采取现有林出让经营、委托经营,造林地合资造林、林地入股等模式,与国有林场开展合作经营。前者有资源,后者有资金、技术、管理等优势。二者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,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,解决了“谁来种树”“如何种好树”难题。
量化权益是前提。在合作经营的基础上,国有林场根据村集体、林农的投资份额量化股权,制发林票,并提供兜底保障,确保保底出材量。
市场交易是关键。林票持有者既可按约定兑现权益,也可挂牌交易,还可向金融机构申请,更可灵活退出,由国有林场回购林票。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,不用等到木材采伐,林权所有者就可提前变现,同时引入更多社会资本与金融活水进山入林。
作为深化林改的创新实践,这一基层经验已写进了顶层设计。去年,中办国办印发的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提出,鼓励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,增强森林资源资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,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。
在福建,各地纷纷将制发林业收益权凭证,作为深化林改的新选择。不同前缀的“票”层出不穷,首发仪式不断抢占新闻头条。
各地在丰富产品类型、拓展参与对象、优化利益分配等方面各有突破。譬如,永春县新近推出的绿票,将林下空间经营权作为合作经营要素;漳州地票、林票明确了社会资本在合作经营中的股比,促进多元社会主体多方参与。
然而,喧嚣之间,亦有隐忧。在有的地方,一些“票”首发之后存在市场流动性差,交易量少,溢价程度有限等问题。
诚然,新生事物要经历漫长的市场培育与用户教育过程。但也应冷静地认识到,“票”的价值不在于票面,而在其锚定的林业资源资产以及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,要真正赋能八闽山林,还需全链条发力。
关键在于发展新质生产力,赋能林业现代化,真正提升“票”后的市场价值,增强其对各方尤其是社会资本的吸引力。这就要一直推进林业科学技术创新、推动森林经营管理提质增效。同时,跳出林木看林业,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、木本粮油、森林旅游等多元业态,推进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,有效延伸林业产业链。
这个过程中,还需要持续拓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。如何为生态产品科学定价,让其在市场上实现应有价值?福建已有探索。近日,福建在全国首创森林ECO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,为森林生态全面赔损制定了“价格表”,在司法层面打通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。
在提升“票”的价值的同时,还要增强其流通性。这有赖于产品设计的标准化、交易渠道的畅通。因此,有必要在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前提下,推进林业票证产品走向规范化,推动其由非标产品转化为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,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有序流通。
总之,“票”并不是万能的。各地要在制票发票的基础上,不懈做好票面背后的文章,才能让这些被寄予厚望的“票”真正发挥创新活力,推动“藏富于林,藏福于林”的愿景照进现实,实现一“票”激活万重山的改革初衷。(张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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